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提升文化艺术的影响力,进一步方便群众查阅全市文化艺术活动信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按照局主要领导指示,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定期对全市即将开展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进行统计和统一对外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文艺演出院团、演出场所、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
二、统计内容
1.在剧场内所有剧目的演出按照附件1报送,同时报送有关活动的图片(海报、剧照、节目单)等。
2.其它文化活动(比如博物馆举办的展览、论坛、讲座等,图书馆举办的阅读分享等,美术馆举办的书画展览等,文化馆举办艺术培训、非遗技艺展示以及在广场、村镇等举办的演出)按照附件2报送,同时报送有关图片(海报、演出照、节目单)等。
三、报送口径
1.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收集、整理本地区文化艺活动信息,经相关领导审定后按要求及时报送。
2.局属单位负责由本单位主办(承办、协办)的各类文化艺术活动信息的填报,经相关领导审定后按要求及时报送。
市文化和旅游局不直接受理各县市区文化文艺单位报送的信息。
四、报送时间
文化艺术活动信息统计实行定时报送制度,当月报送次月的活动信息。2023年3月份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2月27日,以后每个月截止时间为当月的20日。报送邮箱:shanxiyaodong@163.com。
五、有关事项
1.各单位在填写表格时,不得变动表格,保证填写的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缺报、漏报。
2.附件1及附件2中的剧情简介(活动简介)在填写时,力求语言精炼、表达精准,字数一般不超过50字。
3.市文化和旅游局将通过咸阳文旅公众号、咸阳文旅微博、网站等统一对外发布全市的文化艺术活动信息。
(联系人:申振仓 联系电话:33321381)
附件:1.剧场演出信息统计表
2.其它文化活动信息统计表
(附表1-2 下载)
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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