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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单位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时间: 2023-03-15 16:31:12
来源: 公共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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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陕西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规定程序,经组织申报、专家委员会评审,拟推荐王新民等15名项目传承人和旬邑县吕海东艺术学校等2个单位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单位。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和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单位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3月15日至3月28日)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

联系电话:33321733  33322136

通讯地址:咸阳市秦都区经电南路1号

电子邮箱:xysggfwk@163.com


附件:1、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拟推荐名单

      2、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单位拟推荐名单


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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