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度文旅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和国办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咸阳市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任务,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坚持依法行政、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主题主线,以“三个年”活动的作风要求,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快建设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高质效执法服务保障咸阳文旅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基本建成,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不断提高。
二、时间安排
监督检查工作从2024年4月份开始,12月份结束。
三、执法监督工作内容
(一)全面贯彻学习《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全面开展文旅系统《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学习,严格依法正确履职。
(二)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完善涉企行政执法
一是依法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局机关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科室、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法定职权,及时制定减免责四张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参照《陕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陕西省文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陕西省广播电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时制定、完善本部门本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动态管理和备案审查,积极推动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为重点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已制定的,下级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直接适用。
三是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在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艺术培训等职责领域和安全生产领域中,建立以县级执法检查为主,按照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多部门统筹监管执法要求,本系统市级执法检查部门形成横向协作、纵向指导、内部调度、智慧监管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完善联合检查机制,按计划严格控制检查比例和频次,防止多头重复、集中扎堆。
四是实施有温度执法。探索构建“预防为主、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等执法模式,落实“柔性执法”。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罚款等行为。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经营、自觉守法,努力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依法广泛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加快构建监督工作体系,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行政执法单位需有专门的行政法监督工作机构,配备与所承担任务相适应的执法监督专职人员。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相关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报告制度,对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行政执法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两次案卷评查,通过案卷评查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
四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拓宽线索来源、全面核查处置线索信息、动态增补问题清单等方式督促推动整治走深走实。
五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应用。充分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移动执法”平台、“互联网+监管”服务平台等现有信息化平台。严格落实执法检查计划事前备案、执法检查结果事后备案制度,检查结束后提醒企业进行“好差评”评价,落实执法过程全程网上监督。
(四)狠抓行政执法提质增效,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成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坚持实用实效,本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每年进行两次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的全员轮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每人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全方位管理。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加强执法人员证件动态管理,抓严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证件的申领发放和日常管理,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培训,建立年度定期清理制度,及时注销退出行政执法岗位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严格执法责任,对有执法违法、执法不当或不履行执法职责行为的执法人员,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批评教育、离岗教育、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三是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文旅行业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推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得到有力有效解决。
四是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严格对标《陕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逐项自查制度机制、公示内容、公示载体、公示期限、执法文书、音像记录设备、执法案卷、音像记录监督管理、法制审核人员配置等方面,形成自查报告,并对存在的薄弱项全面改进完善。
五是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参照《陕西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依法定职权制定本单位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事项目录,重点包括行政执法的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等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是统筹行政执法工作的基本方针。开展行政执法常态化监督,是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全市文旅系统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推进,要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二)强化责任落实。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根据本计划,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制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办法、配套措施和执法检查计划,落实相关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公开、透明地开展执法活动。
(三)加强队伍建设。聚焦能力素质提升,加强法制培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严厉打击各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营造文旅市场良好氛围。
(四)抓好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公众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同感,增强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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