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画院(咸阳市美术馆)是咸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唯一从事书画创作与研究的公益性正科级差额保工资事业单位,隶属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书记、院长、美术馆馆长邓俊鸿,副院长、副馆长徐曼娜。单位核定编制5名,现有在职在编干部职工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人,高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1人,员级1人;管理岗位人员4人,正科1人,副科1人,科员2人;工勤岗位人员2人,技师1人,中级工1人。我院2人被评为咸阳市“突出贡献专家”。
主要职责是开展书法美术作品的创作、研究、展览、交流、收藏和培训等公益性活动。制定全市书法美术工作发展规划;承办和组织书法美术工作者参加中省市重大展览,加强对外艺术交流活动;开展公益性书法美术培训和辅导工作,培养书法美术艺术人才;承担书法、美术等艺术的学术策划与项目实施工作;参与、举办美术馆行业的学术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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