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博物院是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7名,现有干部职工60人,主要负责人(院长)马社强。其中管理人员22人,正处级2人,副科级9人,副科级以下11人;专业技术人员26人,高级职称4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18人;工勤人员12人,高级工11人,中级工1人。咸阳博物院属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3A级旅游景区。2018年5月,陕西省文物局授予咸阳博物院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
主要职责是收藏、保护、研究历史文化,宣传、展示、弘扬传统文化。主要涵盖文物收藏、科学保护、历史研究、陈列展示、对外交流、文创产品开发、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等。
办公地址: 咸阳市渭城区中山街53号
办公时间: 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 029-33213015
负责人: 马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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