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文化市场监管 > 详细内容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旅行社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3-08 09:30:00
来源: 市场管理科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11610400MB29667572/2024-00016 主题分类 文化
文号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按照中省市领导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加强旅行社经营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车辆使用。旅行社要选择和使用具有合法运营资质、安全设施完好、保险齐全、车况良好的车辆,使用有资质、有经验且熟悉路况的驾驶员,要签订正规旅游租车合同,明确安全保障责任。

二、合理安排旅游行程。旅行社要提前对旅游线路、行程安排、游览时间进行安全评估。旅行社导游要及时要求驾驶员严格按照既定行程行使,不随意改变行程,杜绝超速、疲劳驾驶等问题发生。如遇极端天气或有安全隐患的路段,带团导游要及时与旅行社和驾驶员沟通,调整或重新规划线路,并向游客做好解释工作。

三、强化行车安全保障。车辆出发前,旅行社要确认委派车辆是否与合同约定车辆相符,查验车辆证照、车内安全设施。要向游客讲解安全带的正确使用方法,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并逐一检查确认。

四、履行安全提醒义务。旅行社要把好旅游团队“组团关、行程关、落地关”,带团导游要提醒驾驶员安全操作,选择安全地点停放车辆。提醒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做好必要的风险防范和安全应对措施。

五、严格落实安全规定。旅行社要加强旅行社员工、导游安全意识培训,按规定对办公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要汲取今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严禁私接电线、私接电源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办公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或将电动车电池拆下带入办公场所。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大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防范各类规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