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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5-01-22 18:26:47
来源: 秘书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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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0MB29667572/2025-0000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5-01-22 有效性
主题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按照咸阳市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要求,现公布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依据《条例》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质量,规范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推动咸阳文旅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政府网站增设“咸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专栏,紧抓时事热点,便于市民群众及时获取最新政府资讯。全年,通过部门网站公开发布信息966条,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更新852条,信息公开目录维护更新109条,圆满完成2024年建议提案(市人大代表建议32件、市政协委员提案60件)办理及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无2023年度结转件),申请内容涵盖我市旅游人数和收入、A级旅游景区数量、星级酒店数量、旅行社数量、咸阳市文旅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均为自然人申请。以上依申请信息公开件均按照省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规范予以办理,并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办结,办结率100%,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局出台的各项政策信息及工作动态,全力抓好重要会议、政策文件、重点领域服务等信息公开工作,紧抓社会关切、时事热点,为市民群众提供最新政府资讯服务。强化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和更新频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常态化、互动交流便民化。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我局通过统一集约化管理平台运营好局官方网站,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号、抖音号、微信视频号、今日头条号、小红书号、微信小程序,构建咸阳文旅政务宣传矩阵,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全年局官网发布信息966条、“咸阳文旅”政务新媒体推送微信文章1833条,微博信息1236条,微信视频号作品401条,抖音短视频号作品404条,今日头条号推文799条,小红书作品25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工作规范流程,始终坚持日常读网制度,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信息排查,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考核,形成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的工作格局。加强向上对接,与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及时沟通对接,及时清理外链,审查网站栏目更新状态。积极派员参加省市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公布业务范围、责任人员、办公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 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无数据项必须填写“0”,不能出现空白。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无数据项必须填写“0”,不能出现空白。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无数据项必须填写“0”,不能出现空白。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梳理不全面,个别文件、材料公开时间存在滞后现象;二是部分政策规范类文件解读质效有待提高;三是对局属单位和相关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健全信息收集机制。优化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指导督促业务科室及局属单位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及“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为公众提供更多文化、旅游、文物、广电领域信息,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二是健全政策解读机制。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流转。解读内容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对广泛涉及群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通过专家解读、媒体解读、政策图解等多角度多形式,增强解读的直观性和便捷性,提升政策解读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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