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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旅游发展和文物保护委员会职能目标任务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7 10:15:13

1.旅游收入增长。旅游收入增长15%。(18分)


2.规划编制。完成《咸阳市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编制评审工作,指导礼泉、泾阳、旬邑编制全域旅游规划。推进彬县大佛寺石窟等保护规划编制及献陵、崇陵等唐帝陵保护规划立项工作。(12分)


3.项目建设。推动旬邑马栏鹿野苑、泾阳吴家花园、武功美阳关、彬县丝路天台生态酒店及自驾游房车营地等项目建设。建设旅游厕所90座。指导各县区做好文物保护项目建设工作,重点做好献陵等唐陵石刻扶正加固等项目以及三原城隍庙财神殿地基下沉抢险加固等古建保护工程。(12分)


4.基础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扎实做好以唐代帝陵为代表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本体保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原天井岸村汉代礼制建筑遗址的考古调查工作;配合做好基本建设中的项目选址、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认真开展全市“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坚持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工作;倡导文明旅游新风,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假日旅游协调指导工作;做好旅游经济指标统计工作。(7分)


5.提升工作。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指导礼泉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旬邑、泾阳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县。指导乾陵5A级景区创建以及彬县侍郎湖、兴平宏兴码头创建4A级景区工作。大力发展民宿等新业态项目,提升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加大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和文物藏品科技保护力度,提升馆藏文物保护水平;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积极配合省文物交流中心做好文物外展工作。(5分)


6.市场宣传。以时间和季节为节点,组织开展系列旅游宣传活动;组织参加西安丝绸之路国际旅游博览会等重点旅游营销活动,扩大咸阳旅游对外影响力;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扩大咸阳旅游宣传面;加强咸阳文物旅游网、微博、微信的线上宣传活动。(5分)


7.安全工作。加强文物旅游安全督查检查,坚持每季度和节假日安全检查,组织县市区开展交叉检查活动;加强各县市区文物消防督查指导工作,举办全市文博单位消防演练及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组织开展全市文物旅游执法队伍及群众文保员培训活动;指导各县市区文博单位安技防项目申报和建设工作;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动。(5分)


8.招商引资引进内资。精心策划包装3个旅游产业项目,牵头洽谈引进1个特色旅游类项目,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5000万元招商引资任务。(2分)


9.完成年度追赶超越考核指标任务,加强与泰州市旅游扶贫协作,抓好旅游扶贫工作。(2分)


10.完成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落实《咸阳市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方案》中的年度工作任务;完成“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优化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促进审批行为规范化标准运行,加大网上办事力度,扩大办事覆盖面,提高办事效率;完成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完成脱贫攻坚年度工作任务。(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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