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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目标任务

信息来源:中共咸阳市委办公室、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04 14:55:00

一、亮点工作

1.实施文旅融合“百镇百品”工程,培育开发具有地方文化内涵、区域发展特色的文旅品牌。

二、重点任务

2.完成《陕西省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陕发改综合〔2021〕1075号)所承担的指标任务,管控好减分项指标任务。

3.做好省级对我市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责任考核, 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联系,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确保考核结果争先创优。

4.组织开展咸阳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完成组织机构、实施方案、人员培训等工作,推动开展实地调查。

5.成立咸阳市旅游协会,制定出台《咸阳市“引客入咸”旅游奖励办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6.推动乾陵、郑国渠5A级和武功古城、三原城隍庙4A级景区创建。

7.丰富文化演艺、非遗民俗等新业态,加快发展康养旅游、 工业旅游、研学实践活动,大力发展红色旅游。

8.举办2024咸阳旅游季系列文旅活动,开展专题推介,扩大知名度。

三、职能任务

9.加大文旅市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清浊行动”、“不合理低价游”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与外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交流。 

10.组织开展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深化文旅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互联网+监管”工作,完善信用监管。

11.组织申报国家级、省级旅游示范村镇,擦亮袁家村乡村旅游品牌。

12.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全市举办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1000场次。

13.实施市级政府购买公共演出服务,开展文艺精品创作资助工作。

14.制定并实施《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

15.组织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加强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管理。

16.启动咸阳博物院(新馆)建设,指导马栏革命纪念馆展陈改造,实施安吴青训班旧址维修等项目,提升文保单位设施水平。

17.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兜牢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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